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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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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07] 四部門推動大學生就業

 【本報記者北京新聞中心六日電】對於高校畢業生就業難,國家有關部委已發文件要求各地各單位拿出新舉措解決好這一問題。相關文件並要求新增崗位要優先錄用大學生。

 教育部等四部日前聯合發佈《關於切實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就業准入制度。通知要求,對國家規定實行就業准入的職業,從業者和初次就業者必須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對新增加的就業崗位,要優先錄用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其他內容包括:在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切實落實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要取消進人指標、戶口指標等限制,以利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取消限制高校畢業生包括專科(高職)畢業生合理流動的政策規定,允許高校畢業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地(市)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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