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7] 五大「死穴」誘惑 貪官「前腐後繼」
貪污腐敗成了當今中國最急切要解決的問題,當中民間也流傳了一些有關官場中貪污的術語。
新任官員繼續貪
中國近年加大力度打擊幹部的貪污腐敗,而且也有不俗的成績,不論中央或地方官員紛紛落馬,但貪風卻沒有因一位貪官落網而被遏止,究其原因,是所謂「前『腐』後繼」效應,縱使舊的官員已被捕,新上任的官員卻重蹈覆轍。
前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張昆桐便是眾多「前『腐』後繼」中最好的例子。有論者指出,「前『腐』後繼」的情況不斷出現,主要是現行選人用人制度出了問題,在選聘新官員時,往往只有個別領導說了便算,而缺乏用人唯才的原則及制度。另一個原因是腐敗的「風險」太低,但「獲利」頗豐,誘使新上任者不得不貪。
財色權物職的誘惑
據傳媒報道,官員起貪念的原因,往往離不開五大「死穴」:貪財、貪色、貪權、貪物、貪職。
這五大「死穴」通常是市民為了向官員謀取方便而運用的。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他用盡了五大「死穴」使官員們難以抗拒,來換取走私犯法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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