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4] 語文主任告醫生誹謗
【本報訊】九肚山綠怡小築兩名相鄰業主,為加高兩戶之間平房及停車場外牆問題不和。任職法定語文事務處高級中文主任的女戶主,被私家醫生葉小強致函公務員事務局長、財政司司長及當時服務的教育統籌局投訴,有損其聲譽。女戶主認為信件內容構成誹謗,遂興訟高院向醫生索償。
任職公務員廿五年的原訴人黃小鳳,八六年起與經商的李姓丈夫等家人居於綠怡小築D座。與訟人私家醫生葉小強於前年搬入、居於E座。黃於庭上稱,葉前年三月未經她同意下,將兩個單位及車位之間的圍牆由三呎加高至二點二四米,並於牆頂建花槽。黃小鳳向葉家抗議無效後向屋宇署投訴,事件最後由土地審裁處裁決。
黃小鳳指二千年五月,教統局一名局長召她入辦公室,向她展示葉醫生寄出的信件。內容包括指黃曾在葉家前放置石油氣罐及鐵鏈作恐嚇、鄰居都懼怕她、又拖欠近十萬元管理費。葉於信中指責黃用納稅人金錢借款買樓,又指其所為不是公務員應有,要求署方調查。黃小鳳指有至少十五名局長及秘書看過此信,令她聲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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