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4] 資料:去年中已提票價機制
本報記者 甄健輝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在去年中上任時,即提出現時本港交通費用昂貴,而票價調整亦只有加沒有減,所以希望制訂票價釐訂機制,令票價可加可減。而政府在去年與三家巴士公司簽訂新專營權時,就加入條款要求巴士公司在制訂票價時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
只供優惠 不切實際
經濟不景,社會上出現通縮,但各交通票價只有凍結、沒有下調,故社會上出現了要求各交通工具減價的聲音。
廖秀冬在去年七月一日上任後不久,亦提出本港交通費高昂。她當時表示,公共交通機構提供的優惠,從市民角度來看,未必有實際幫助;但在現時的經濟環境下,公共運輸機構提供優惠,是最快回應市民訴求的方法。
廖秀冬指出,要「一刀切減價需要深思熟慮」,如果要求公共運輸機構減價,亦需要考慮對公司長遠的營運影響,所以政府在研究票價釐訂機制時,會考慮消費者、經濟學家和運輸業者的意見,亦要保持目前公共交通機構毋須政府補貼的機制,不干預自由經濟市場的原則。
政府在去年十月與服務機場及東涌地區的城巴、龍運及新巴三間巴士公司延續新專營權時,就加入了新的條款,當中在申請調整票價時,要必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當中包括市民的負擔能力及公司的經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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