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5] 環保團體入稟反對灣仔填海 放大圖片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左)出席立法會討論落馬洲管制站實施廿四小時旅客過境措施。 (趙焜崗攝)
【本報訊】環境保護團體保護海港協會計劃於下月入稟法院,要求就城市規劃委員會去年底十二月六日批出的整個灣仔填海計劃提出司法覆核,理由是填海計劃破壞香港的自然資產。
協會主席徐嘉慎表示,明白中環至灣仔地底繞道有必要興建,故不反對填海工程,但由於計劃還包括不必要的商業發展,完全違反保護海港條例的內容。他預計,整宗司法覆核案件需一至兩年後才會完成。
徐嘉慎表示,「維多利亞海港是香港大自然的資產,亦是香港的象徵,吸引外地旅客來港,假若將維港變成與上海的黃埔灘一樣,並不合乎邏輯?」他認為,一旦法庭判決灣仔區填海工程是正確,即代表《海港條例》實際上不能達到保護和保存維港的目的。
而稍後有關西環青洲、中環、九龍灣及九龍角的填海工程,亦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屆時香港維多利亞港便「玩完」,故司法覆核必須進行。
關於整個灣仔填海工程,徐嘉慎認為,中環至灣仔的地底繞道有助疏導現時擠塞的情況;不過,有關繞道的填海工程,只是城規會現時整個填海工程一半的面積,餘下包括預留位置作酒店用地、休憩及娛樂的綜合大樓、會議及展覽區、海港博物館,以及一個伸展至海港內的人造島作為海心公園等,全屬沒有必要。經過多位退休法官、資深大律師及法律教授提供意見,均認為有關的填海工程,有違保護海港條例。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回應,政府已就灣仔填海計劃作廣泛諮詢,並聽取了不同意見,更是經過諮詢英國獨立法律意見後,才作出現時的決定。他強調現時計劃建議的發展規模已是構思中最細的,且大部分填海區乃用作興建海濱長廊和海心公園,盼望市民更能欣賞維港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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