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6] 慈母:貌似同情原來害人
【本報訊】神父孌童案受害者母親昨日出庭作供,當談及其子遭被告劉嘉兒性侵犯,情緒非常激動,哭訴曾相信被告同情其一家,怎知卻是傷害他們的人。受害人母親還指被告一直逍遙法外,其子則要長期食藥。
兒子住青山目光呆滯
受害者母親及胞姊昨出庭在屏風後作供。五十五歲受害人母親形容其子今次「真係死過翻生」時,不禁傷感落淚,指兒子入住青山醫院時,她每次探望,看見兒子全身發抖,目光呆滯時,十分痛心。兒子還不斷哀求說:「媽媽,救我出來。」她終替兒子辦理提早出院,否則兒子一定死在醫院內。
隔天叫兒子留宿
受害者母親稱,當年丈夫患有肝癌,經濟陷於困境,子女又年幼,由於一家人均返教會,於九零年已認識被告。被告知她丈夫患病,經常前來探訪,給予精神支持,由於兒子是教會的輔祭,被告為修士,經常接觸,她以為兒子和被告是好朋友。她說,被告經常致電約兒子出外,幾乎隔天就叫兒子在被告宿舍留宿。
囑姊勿與被告接觸
她表示,其子九二年返港時,被告向她指其子有精神病,帶她兒子去見醫生,她料不到傷害兒子的卻是被告。她說,其子曾向她投訴兩度遭被告侵犯,其中一次更被侵犯了六小時。受害者的二十九歲胞姊作供表示,她記得弟弟在九一年五月回港時,叮囑她和幼弟千萬不要單獨與被告接觸,又著姐弟兩人要小心被告。她說,其弟當時沒有透露原因,直至弟去年上電視台接受訪問時,她才知道其弟曾遭被告性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