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7] 孌童神父曾認侵犯輔祭
【本報訊】當年做神父孌童案調停人的神父趙必成,特由美返港任控方證人。他昨在法庭稱,當年他應被告劉嘉兒要求安排與受害人見面,被告在會面時曾就侵犯受害人一事向受害人認錯道歉,聲淚俱下哀求寬恕。趙並稱,他曾建議受害人就被性侵犯一事報警。
當年調停神父作證
在天主教美國新澤西教區工作的四十三歲趙必成神父,強調當日在會面中只擔任中介人,絕非判官,所以從沒有運用自己的力量,意圖影響事主,以阻止某報刊登受害人的專訪。他說,教會及當年的胡振中樞機主教,亦從沒有向他發出任何信息,著他阻止醜聞宣揚出去,以維護教會的聲譽。但他承認胡振中樞機後來要被告離職。
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盤問趙神父,指他在當日會面前,曾著被告千萬不要挑釁受害者,以盡力阻止受害人刊登報章,為免影響教會聲譽,又指趙神父曾對被告說,無論有關指控是真是假,被告都應向事主道歉。趙神父昨天否認此說。
趙神父稱,在該次會面前,曾與受害者相見三至四次,當中有錄下雙方對話,但在九五年底洗去錄音帶,原因是這件事已過去了很久,被告亦已離職,受害人已寬恕被告,他沒有打算將來作任何起訴,故他認為錄音帶已沒有用。
趙必成神父指他曾就有關指控與陳達明神父商討,認為受害人可能受精神分裂症所影響,有關指控可能不可信。趙神父指胡振中樞機曾委任聖神修院院長姚祟傑,就指控進行教會內部調查,後來胡樞機委派他、陳達明及副主教陳志明處理某報這則專訪事宜。
九八年離港赴美工作的趙必成神父,昨透露於九五年中接獲受害人相約在聖文德堂見面的電話。不久被告便透過他約見受害人,該次見面歷時一小時,被告從沒有透露自己曾侵犯另一名輔祭。趙神父指,會面後被告調往大嶼山聖母神樂院,他曾探望被告。他形容被告在職務上忠於教會,但在表現上卻不是。他曾建議受害人報警,但他表示警方認為證據不足,沒有落案。
投訴被告非法性交
案中另一名證人,是九九年駐守牛頭角警署的高級督察詹德明。他作供稱九九年五月四日受害人前來報警。根據警方記錄,他當日投訴有神父在九一年一月七日與他非法性交。警方召見受害人及其母親後,卒決定停止調查,認為沒有涉及任何罪行。
四十二歲被告劉嘉兒,被控企圖雞姦及非禮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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