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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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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 男子馬場放炸彈囚五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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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馬場去年遭人放炸彈,警方事後引爆。小圖蒙頭者為放彈男子。 (資料圖片)

 【本報訊】去年六月趁世界杯賽事期間,到沙田馬場放置土製炸彈的廿七歲電子技工林廣財,昨於高院獲輕判五年監禁。高院法官賴磐德表示,林將接駁炸彈的電話設於來電轉駁模式,炸彈上又標有「炸彈」字樣,相信他無意對公眾生命構成傷害,不然的話判刑可高達二十年。

 賴官庭上直指此案殊不尋常,雖說電話設於轉駁模式,不至於引爆危害公眾,另兩份精神心理報告均指被告無精神病,但法庭無法肯定能草擬如此計劃的人會否臨時改變主意。不過賴官強調被告有別於一般藏槍罪犯,鑑於公眾利益所在,需予懲處。

 據辯方律師描繪,林一向勤奮工作,與家人關係良好,九八年父親向政府貸款置業,眼見生活開始改善之際,父親卻於內地包二奶,更拋妻棄子,將供樓重擔轉嫁到被告肩上。加上經濟逆轉,被告由高峰期月入萬八的全職電子技工降為兼職技工,結果住宅單位被沒收之餘仍欠銀行一百萬。後轉當小販幫補家計卻又遭黑社會毒打驅逐,終選擇了一條歪路以發洩對社會的不滿。

 去年六月十三日,近萬名球迷於沙田馬場收看中國國家隊對土耳其的世界杯賽事,林於散場後將以爆竹自製的炸彈安放於看台一張長椅下。警方其後出動機械人引爆炸彈,發現裡面藏有二百八十七枚鐵釘,能對一米內的人構成嚴重損害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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