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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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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08] 政府加快勒令退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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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表示,將加快處理表現欠佳的公務員。

 【本報訊】(記者 王燕平)特區政府將加快處理表現欠佳的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希望勒令有關員工退休的程序可由目前約一年縮短至三個月。局方本月底將草擬一份公告,指引部門首長如何將員工每年的評核報告寫得清晰一些,以配合新政策的推行。公務員團體則擔心,縮短程序會對公務員不公平。

要求評核報告更清晰

 目前根據《公務員管理命令》第十二條,政府可以勒令一些表現不理想的公務員退休。不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指出,現在執行這方面的懲處時存在困難,原因是部門首長評核報告往往未能完全反映員工做得不好的地方。當公務員事務局接到有關的案件後,常常發現被建議勒令退休的公務員,其評核報告並不太差,局方因此會要求該部門再觀察幾個月,這樣一來一回,兜兜轉轉浪費不少時間。

 王永平說,為加快有關的程序,公務員事務局將草擬一份公告,指引各部門首長如何將報告寫得清晰一些。如果有公務員表現欠佳,就要寫明「點解」,上司並須在十二個月內,曾經對表現不理想的公務員提出過勸喻。如果情況還沒有改善,公務員事務局承諾可在三個月內處理有關的公務員,包括勒令他們退休。

兩年11人被令退休

 他強調,加快處理程序與削減公務員編制和節省開支無關,最重要的是令整體公務員覺得制度公平,表現不好者不會被姑息,表現好的就可以得到鼓勵,安心工作。而受影響的公務員同樣可以提出上訴。公務員事務局在發出指引前,亦會諮詢公務員團體的意見。

 王永平說,機制適用於所有職系和職級的公務員,但他相信加快程序後,不會有太多公務員被勒令退休。過去每年被勒令退休的亦只有幾個人,零一/零二年度是五人,零二年四月至十二月是六人。

工會盼維持現行做法

 本地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彭達材則認為,單憑一年的考勤報告,就可勒令員工退休對公務員不公平。他說:「政府試用一個公務員都要兩年,如果一年就話佢唔得,要踢佢走,對有關公務員不公平。」他希望維持現時檢視三年考勤報告的做法,但可以考慮減少冗長的答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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