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08] 院長或兼攬管治財政大權 放大圖片
檢討小組成員之一的李國能(小圖)指香港大學需要一個改的新模式。
【本報訊】(記者 楊子慧) 檢討港大管治架構的小組建議,可考慮將管治及財政權力下放給學院院長,但有港大教職員會擔心院長將由校長委任權力過於集中,「擦鞋文化」隨之出現。
檢討小組大派定心丸
港大委任多位知名人士,經過半年檢討,終制定一份詳細報告,並於昨日向傳媒披露內容。其中一點建議「校務委員會將基於校長的建議委任各學院院長」,港大教職員聯會主席陳志煒對此建議有保留,擔心校內會因而出現「擦鞋文化」。
小組成員之一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一定不會出現「擦鞋文化」,因為在任命院長的過程中,將成立包括各方代表,如校長、講座教授、校務會委員及學生等,相信會經過嚴格的篩選。他補充,現時港大「多個一百個架構委員會,亦有多過一百個人直接向校長匯報」,為解決此繁複的程序,小組認為,獲委任的院長應有自己的管轄權,自行處理有關院校的決定,如在財政方面,並就管理問題直接向校長提出意見。
學生有機會遴選校長
報告書另一創新建議,是要求每名校務委員會都以個人身份委任,其責任應如同信託人而非組織代表。例如學生委員,則不可同時兼任學生會的職務,由於性質有變,故校務委員應檢討目前限制同學的做法,以讓同學能參與一些與學生有關的覓選或遴選工作,如有機會遴選校長。
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表示,大學會就報告積極進行諮詢及收集意見,仔細研究,會向校務委員會提出意見,以便委員會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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