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7] 公僕子弟赴英升學大增
【本報訊】(記者 羅瑩芝)特區政府去年撥出七億一千多萬元,作為公務員子女到英國留學及就讀本港國際學校的教育津貼,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這是「慷納稅人之慨」,當局有需要予以檢討並逐步進行調整。
每年贈來回英國機票三張
政府規定九六年八月一日前受聘的公務員(第一標準薪級人員除外)可享有海外教育津貼,即津貼每位公務員最多四名年滿九歲的子女到英國或原籍國接受教育,津貼額達學費和寄宿費的九成;以去年四千三百二十名公務員子女赴英留學計算,每人除可獲約十一萬三千多元的津貼外,還每年贈予三張來回英國機票,估計單是津貼身在英國的公務員子女每年已涉款五億五千多萬元。
近兩年,留英人數更逐年上升逾一成,再加上留學其他國家及地區的人數,估計特區政府今年在公務員海外教育津貼所花公帑高達八億元。同時,當局也會向二千年六月一日前受聘的所有公務員,包括合約制人員發放子女教育津貼。根據規定,公務員就讀於中、小學的子女可獲全數學費津貼,最多有四名子女可獲資助,而各班級均訂定津貼上限。
國際學校學費逾十萬元
雖然特區政府已規定津貼只適用於「教育署署長頒布的核准學校」,但記者發現名單中包含三十間國際學校及十二間英基教育協會轄下的「貴族學校」,部分小學每年學費逾四萬元,耀中國際學校學費更逾十萬元。
財赤告急 應減福利
面對每年有數以億計的公帑流到英國,立法會議員葉國謙無奈地表示:「呢個當然係問題啦,但係係解決唔到黻暋D」。他與另一立法會議員兼教育工作者聯會主席楊耀忠均解釋,公務員待遇受《基本法》保障,以致其教育津貼不能削減。葉國謙更直指以往港英政府是慷納稅人之慨,以滿足殖民地官員心態;至於公務員的子女本地教育津貼適用於「貴族學校」,葉國謙亦認為沒有必要,而楊耀宗更指政府有必要逐步調整九七年後入職的公務員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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