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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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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7] 邊境建設稅措施須完善

■九龍社團聯會

完善豁免機制

 由於過關人數眾多,開徵新稅後將對過關人士帶來經濟負擔,設立豁免機制實屬必要。特區政府在豁免機制內,指出部分人士包括十二歲以下小童、跨境上學的全日制學生、所有過境車輛司機、船員以及操作陸上交通工具、渡輪或郵輪人士、外交人員、領事人員以及指定國際組織成員等均可豁免繳稅。但是,豁免機制並未將年老長者以及領取綜援的人士納入在內,又對經常需跨境來往的市民只提供月票優惠,這無疑加重他們的經濟負擔。在特區政府施政報告中,重點提及與珠江三角洲進行經濟融合的理念,但新稅開徵以後,有意北上就業以及從內地來港經商的人士將可能望而卻步,影響內地香港兩地的經濟整合及發展,特區政府應重新釐定豁免人士的類別,盡量避免阻礙內地香港兩地的正常往來。

解決上水至羅湖票價問題

 假若特區政府開徵邊境建設稅,首先必須解決九鐵上水至羅湖車程的高票價問題。在這程票價中,相比其他車程票價高出數倍。據九鐵解釋,這程票價收費是用作補貼其他票站收入的不足。這形成了一種不公平的現狀,乘客變相繳納了離境稅款。作為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鐵,在開徵邊境建設稅時,必須對九鐵車程的票價作出調整,降低上水至羅湖的票價,否則,將形成雙重徵稅的情況,這種不合理的情況將引起市民強烈的不滿。

行政開支是否會轉嫁乘客

 至於收稅方式,特區政府建議主要採用站外收稅方法,即由約一百四十九家交通工具經營者在收取交通費的同時,代政府收稅。其優點在於避免在管制站內繳收稅款妨礙人流及車流。不過,由於豁免機制較為複雜,經營者須備存恰當記錄乘客及稅款資料,這將令交通營辦商增加其行政開支,最終可能將成本開支加諸乘客身上,政府必須審慎地與各交通營運者商討細節,或撥出部分稅收以應付交通營運者額外增加的行政費用。

收稅應提升通關效率

 特區政府須明白,開徵邊境建設稅並非能解決財赤問題,只能起到紓減作用。據估計,有關稅收將為政府每年帶來十多億元的收入,但面對超過七百多億元的財政赤字,新稅只是杯水車薪。至為重要的是設立邊境建設稅,是藉著進一步提升各關口的通關效率,便利港人離境,政府在徵取稅收後,必須真正做到建設邊境,勿令市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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