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9] 公安部頒五禁令飭警風 放大圖片
北京西城警方十八日舉行「兩會」保衛誓師大會。(中新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彭凱雷十八日電】中國公安部今年在公安系統中推行「五條禁令」,整頓警風的力度前所未有。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近期就此批示,「部署很好,希望言必行,行必果。貴在堅持。」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批示:「抓隊伍,講得好,『五條禁令』定得好。常抓不懈,定能見效。」
公安部發佈的「五條禁令」,規定對違規使用槍支、酒後駕車等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民警予以辭退或開除。「五條禁令」的力度,要害在於每條都有「辭退」「開除」規定,實質在於使紀律規範有了較強的可操作性。公安部並在春節前夕派出十五個由局級幹部帶隊的工作組奔赴全國各地,厲行為期八十天的檢查整頓,此番整頓「警風」的力度可謂空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周永康指出,貫徹落實「五條禁令」的成果是明顯的,在社會上也取得了較好的反響,但這都是初步的成績。
據介紹,公安部的「五條禁令」具體內容是:一、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二、嚴禁攜帶槍支飲酒,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三、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四、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五、嚴禁參與賭博,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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