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9] 港人口一年勁增五萬七
【本報訊】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數字顯示,二○○二年年底的香港人口臨時數字為六百八十一萬五千八百人。與二○○一年年底人口比較,增加五萬六千八百人,增長率為百分之零點八。
二○○一年年底至二○○二年年底期間,香港的出生人數為四萬八千五百人,而死亡人數則為三萬三千八百人。因此,人口自然增長(即出生人數減死亡人數)為一萬四千七百人,佔人口增長的百分之二十六。
在同期內,香港居民人口淨遷移人數(移入減移出)為淨移入四萬二千一百人,佔人口增長的百分之七十四。
香港人口在二○○二年年底有六百八十一萬五千八百人,當中常住居民佔六百六十二萬五千三百人,而流動居民佔十九萬五百人。
在港旅客逾27萬
香港人口是根據「居住人口」的定義而編制,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動居民」。
「常住居民」包括兩類人士:(一)在統計時點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及(二)在統計時點身在香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流動居民」是指在統計時點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二○○二年年中的修訂人口數字為六百七十八萬七千人。香港人口數字並不包括來港旅客。二○○二年年底,在港旅客為二十七萬一千八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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