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2月28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2-28] 金毛客強姦酒吧女拳手

 【本報訊】屯門新青街昨晨發生「女拳手」遭強姦的案件,一名十八歲新任「女拳手」,疑遭無錢找數熟客誘至提款,其間在僻靜的停車場將其頭部猛撼牆邊暈厥,復遭強姦。女事主甦醒返回酒吧哭訴報警,警方正通緝涉案淫魔。

 涉案男子年約二十餘歲,染有金髮,英文名「積臣」,為女事主任職酒吧的熟客。遭侵犯的女事主十八歲,當時仍穿酒吧侍應制服,包括緊身T恤及迷你短裙,懷疑淫魔飲酒後抵受不住「制服誘惑」而犯案。

女拳手新入職深夜上班

 據悉,女事主近日始由朋友介紹到新青街一間酒吧任「女拳手」,主要陪客人飲酒猜枚,而「女拳手」所飲酒水由客人支付,然後與酒吧拆賬,上班時間由晚上八時至清晨五時。

 案發現場的新青街開設多間酒吧,據街坊稱,酒吧內品流複雜,顧客以活躍在區內的不良分子為多,不時發生醉酒打架事件,令附近居民不勝其煩。

 昨晨四時許,酒吧接近「打烊」,客人相繼離去,其中一名熟客與女事主飲酒後,亦準備結賬。但他向女事主表示身上現金不足,要求她陪往附近商場櫃員機提款,女事主不虞有詐跟隨。

箍頸撼頭事主半昏迷

 兩人步至商場提款後,該熟客建議繞道往停車場取捷徑離去。女事主不虞有詐,尾隨至停車場一樓梯間時,對方突從後箍女事主頸,並將其頭部撼向牆邊,女事主受重擊陷半昏迷,迷糊間遭人強行脫去衣衫。她雖極力反抗,惟終被制服施暴。淫魔飽嚐獸慾後,一度坐在地上嘔吐後始離去。

 女事主稍後甦醒,獨自返回酒吧向女友哭訴,後女友陪同乘的士送院,再向駐院警方報案。

 警方經調查列強姦案處理,後安排鑑證科人員返回現場,於櫃員機套取指模及取去疑人嘔吐物。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