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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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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8] 鋼琴教師非禮女學生

 【本報訊】一名中年鋼琴教師教授鋼琴時,被指向一名妙齡女學生摸胸、觸下體及親吻非禮。施襲後更對女學生表示「控制不到自己,與Miss Law(其妻)婚姻生活不好,她好惡」,更叫女學生勿把事情告訴男朋友。

 身材高大肥胖、長髮及肩、架上黑色圓形眼鏡的四十歲被告李樂安,否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廿二日,在屯門新城市中心的居所內,向其十九歲女學生非禮。

突然說「想吻你」

 女事主作供稱,自○一年七月從報紙看到被告招生的廣告,開始跟他學鋼琴,現時已考獲七級。她指當日學琴時間由早上九時至十時四十五分;當日與被告二人在授琴的房間內,她察覺被告與平日有異,他先以雙手擦她的面龐說早晨,又問她是否很疲倦等。

 女學生續稱,上課途中被告突然向女學生說「想吻你」,事主當時回應「唔好」,不過被告就連吻她的唇數次。被告復摸她的胸部,又拉高她的短袖上衣。事主說當時驚恐不已,只好不斷靠後。被告繼續抱著女學生,伸手慢慢移至她「小便的地方」。

 被告其後離開房間到廁所,女學生指被告返回後並未停止非禮。他以手輕推她至牆邊,再次觸摸她的胸部,又隔著褲以下體磨擦她的陰部,女事主指感到被告「用力壓下來,感到很硬,但自己又走不掉。」

囑勿告知其男友

 被告此時對女學生說:「阿sir控制不了自己,你自己先練琴。」被告即返回其座椅,而女學生只好繼續彈琴。被告又復對她說:「好欣賞你,好鍾意你,與Miss Law的婚姻生活不好,她好惡。」他又吩咐女學生;「今日的事是秘密,不可告訴別人,更不可告訴男朋友,因為他一定會很嬲。」臨離開前,他更祝快要考鋼琴試的女學生「考試成功。」

 事後數天,女事主向男友講述經過,最後決定報警。聆訊未完,押後至下月十一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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