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3] 破欠基金申請增27.6%
【本報訊】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有關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發放情況時指出,二零零二年破欠基金的申請數目共二萬三千零二十三宗,較二○○一年的一萬八千零三十八宗,增加了四千九百八十五宗,升幅為百分之二十七點六。
他表示,勞工處、破產管理署、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和法律援助署已組成跨部門專責小組,積極追查僱主的欺詐、違法、盜竊和串謀等罪行。自去年十一月跨部門專責小組成立以來,勞工處已就四宗懷疑僱主與僱員串謀向基金騙款的案件轉介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另外亦就四宗懷疑觸犯公司條例個案轉介破產管理署;同時亦就兩宗懷疑違反入境條例個案轉介入境處跟進。
而商業罪案調查科就其中一宗經勞工處轉介的個案,於今年一月拘捕了一間運輸公司的兩名董事及十一名職員。其他個案尚在調查中。葉澍�i強調,政府會加強宣傳及執法工作,以防止破欠基金被濫用。但由於相關法例已向濫用基金的僱主,提供適當的罰則,所以政府認為,現階段並沒有需要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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