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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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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5] 食肆水費每度十元

 據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表示,食肆的用水量佔有一定成本,以快餐店用水較少,而海鮮酒樓用水量較大,用現時水費連排污費及附加費計算,食肆每度水費高達十元,比住宅用水費高出逾一倍,今時今日的營商環境,實為業界一大負擔。

 而酒樓食肆業人士更指出,一般中式酒樓經營成本,舖租及人工佔四成,食物材料佔三成,而水電煤費則佔一成,水費包括排污費和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一間中型的中式酒樓,每月的水費亦要二十萬元以上。

 水務署發言人重申,凡擅自接駁取水使用會遭控告,最高罰款為五千元,及追繳回所取水量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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