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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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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8] 拓展專業界 領風氣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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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健積極推動基本法,旁為律政司司長梁愛詩。

 香港大量工業於八十年代初開始北移,原來周永健北上發展的步伐,幾乎與工業同步,絕對是第一批往內地發展的專業人士;他強調一直對內地發展極具信心,並說:「八四年簽中英聯合聲明,到九十年代移民潮,不少人問我為甚麼不離開香港,但我當時已斷言不走,因為深信內地具有巨大發展潛力。」

 周永健認同,早年律師北上發展誘因不大;他解釋說:「內地人要反覆研究,又要溝通協商,做大陸生意,可能要花數個月時間才完成工作,但實際回報只得數千元,甚至要冒著收不到費用的風險,那時在香港只需要簽張樓契,便可以賺同樣的利潤,所以當時不太多律師願意返內地發展。」

爛尾樓移民潮 難撼分毫

 律師業務一直與經濟發展掛鉤,早年專注樓宇買賣,直至現時爭取內地商機,基本定律不變;周永健說:「八九年左右大陸樓盤熱潮,不少香港律師便專注內地樓宇買賣;不過發生『爛尾樓』後,便到移民潮,律師又一窩蜂買賣外地地產;九六年香港地產市道旺盛,律師重心業務又再轉。」

 現時則環境逆轉,香港經濟與內地融合已是大勢所趨,加上香港樓市買賣淡靜,促使香港律師轉型,北上內地發展。他說:「內地企業來港成立公司、融資等都需要律師協助,為香港律師帶來發展空間,市場新領域;加上九十年代香港只得二千名律師,但現在已有五千名,僧多粥少下,我們一定要再找出路。」

首單生意出偶然 可借鑑

 香港律師如何打開北上發展之門,周永健表示,目前業界面對最大問題是資源不足,因為香港律師行以中、小型為主,難以進行大規模的商機研究、企業交流等,所以日後中國全面開放律師業務市場時,香港律師能否率先佔領有利位置,仍屬疑問。

 回想首次接辦內地合約的緣由,周永健坦言,純粹出於偶然,不過過程中得到不少啟發,他笑笑說:「香港有一個客戶,要與廣州一間大型企業合作,香港作風是習慣要律師陪同談商業合約,所以我便開始接觸內地法律事務。」不過首宗「生意」卻令他印象難忘,他說:「雖然對方是大型企業,業務包括出入口、地產,不過談合約的地方,竟然只是一個仿似天井的地方,只得數張椅子;而且雙方思想差距大,他們會懷疑香港的做法,所以當時進展未算太理想。」

路窮疑柳暗 花明鴻圖現

 不過「柳暗花明又一村」,四個月後,該公司其中一名東主到港,為爭取時間,即使抵達香港已是晚上九時多,仍點名要與周永健會面,並詢問有關內地在境外設立公司的事宜,「之後他便不斷介紹客戶給我,正式全面打開北上發展的門戶。」他指出,由於中國急速發展,部分過往的經驗,雖然現已不合時宜,但絕對可以從中借鑑,使發展基礎較牢固,避免不必要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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