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25] 23條立法今第二次審議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立法會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舉行第二次會議。汲取了首次會議的經驗,委員會正副主席葉國謙、劉漢銓都強調,一切要按正常程序去進行審議工作。工聯會的梁富華指出,假如有議員搞「小動作」,刻意拖延審議工作,造成浪費公帑的情況,就證明他們根本是不顧市民利益,這是要不得的行為。
委員會首次會議,單單選舉委員會正副主席,就用了接近兩個小時。葉國謙表示,委員會一定要善用公帑,所有議員都能夠表達他們的觀點,但不能重複這些觀點,當然亦不應該拖延審議的工作。他表示,會按正常程序去主持會議,希望委員會可以進行有意思的討論。
劉漢銓表示,任何草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都有一套議事的規矩,大家可以深入探討,提出自己的觀點,當然不能不斷重複,委員會應該討論這些觀點,有不同意見,就記錄下來。
早餐派副召集人吳亮星表示,立會議員應該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地審議法例。他指出,立會的審議時間,根本就是社會的資源,不能浪費這些資源。他表示,身為草案委員會的主席,當然要維持會議的效率,正常的討論,當然有需要,但就不能讓人不合理地浪費時間,損害市民的利益。
梁富華表示,國安條例出來以後,社會輿論及市民反應,普遍是接受的,他們看到政府的確有聽取民意,並非像一些人說的用法例來限制人權、自由,相反,有些修訂較目前的法例更寬鬆。他表示,身為民意代表,目前應該認真審議,亦要聽取社會不同團體的意見,如果有人刻意拖延,根本就是在違反民意。他指出,所有議員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不過,假如有人不斷在重複自己的觀點,委員會主席就應該禁止,以免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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