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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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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5] 政府三百萬宣傳23條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出,特區政府在本財政年度,已經動用了近三百萬元,進行宣傳《基本法》二十三條的工作。她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很重要的工作,特區政府有責任進行推廣,就算這些推廣工作是前所未有的,亦不足為奇。另外,她指出,有關法例通過後,會繼續由警方進行調查、收集情報等工作。不過,由於涉及二十三條的罪行十分罕見,因此,相信不會令警方工作量大增。

工作是前所未有的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前線召集人劉慧卿質疑政府動用大量資源,進行二十三條的宣傳工作。她說,政府製作的電視及電台宣傳片,在短短幾個月內,分別播出了九百多次及一千八百多次,簡直是疲勞轟炸。她又指關於「為國家買保險」的電視宣傳片,令人「笑大個口」。她更指政府宣傳一些爭議性這麼大的事宜,是不尋常的做法。

宣傳品用百七萬

 葉劉淑儀回應說,從未聽過政府政策是只宣傳無爭議性的事務,事實上,市民關注的事務,政府更應該多做解釋的工作。她表示,在宣傳二十三條方面,政府在網頁設計及更新方面,用了大約五萬元;在製作文件、宣傳物品方面用了一百七十萬元;至於製作電視及電台宣傳片,就用了一百二十萬元。

 至於政府製作的宣傳片是否受到市民歡迎,葉劉淑儀指出,「可能劉議員接觸的市民與我們接觸的不同,保險篇出街當日,已經有外國駐港使節說好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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