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27] 港府擬採隔離措施 放大圖片
一家三口疑染上非典型肺炎急忙送院治療。
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承認非典型肺炎已對本港造成嚴峻局面,他說:「我們必須採取更有效的措施,防止疫症進一步擴散。」
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與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多位局長及曾鈺成議員再次舉行會議,檢討醫務當局對抗非典型肺炎的進度及應變措施。會後,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聲明稱,非典型肺炎對香港市民構成重大的健康威脅以及心理負擔,而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和衛生署署長現正積極考慮,有否需要引用《檢疫及防疫條例》賦予政府的權力,規限與病者有密切接觸人士的活動,以防止非典型肺炎在社區擴散。
董建華再次呼籲社會各界全力支持政府對抗疫症行動。他認為僱主應提供資源,加強清潔工作場所及公眾地方。對於證實患上非典型肺炎病者的家屬,僱主應予以理解,讓他們毋須上班工作,防止疫症在工作地方擴散。在僱員方面,則必須注重個人衛生,經常洗手,有需要時使用口罩,感到不適時要及早找醫生診治。他又再次表揚醫護人員努力不懈,毋懼危險的服務精神。
新加坡衛生部日前引用傳染病法令,隔離所有和SARS患者接觸過的人,規定他們必須留在家中十天,沒有留在家中的人將在有關法令下被起訴。
在這項法令下,第一次違反規定的人將會被罰款五千新元(二千八百多美元)以下;第二次違法則罰款高達一萬新元。
但醫學會會長勞永樂擔心,實施檢控及防疫條例,規限與非典型肺炎病者有密切接觸人士的活動,可能會出現反效果,患者可能因為害怕檢疫,而隱瞞病情,他又稱,目前接觸過非典型肺炎患者的人,可能有幾千人,政府未必有足夠人手及資源限制他們活動。【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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