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10] 粵專家:SARS難潛體內半年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于濱廣州九日電】香港醫學界流傳一種說法,非典型肺炎的致病原——冠狀病毒可以在人體內潛伏達半年。對此記者專程採訪了廣東方面的專家,權威人士表示這種說法沒有科學依據,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廣州軍區總醫院呼吸科主任黃文傑聽到這種說法很驚訝,他說,香港專家為什麼會這樣說?病毒的潛伏期和存活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像乙肝病毒和愛滋病毒在發病期的病人體內可以存活半年以上,但是病治好後還會不會存留那麼久我也不清楚。至於我們現在談論的非典型肺炎致病原——冠狀病毒——在病人發病期,高燒、呼吸衰竭時在人體內活動頻繁,病治好後是否還帶毒有待進一步的觀察研究。
他還說,目前香港沒有一例非典型肺炎病人病癒達半年之久,香港專家根本沒有臨床證明,沒有檢測半年後病人體內是否還有病毒,我想他們只是推測,無論如何這種說法不確切。至於說冠狀病毒在人體內的潛伏期有半年,這根本不可能,根據我們的臨床所知,所有感染病人都是在兩周內發病。我不知這種言論的科學依據是什麼,如果我知道是哪一位專家說的,我肯定會當面與他討論,我覺得他現在這樣講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廣東省人民醫院傳染科主任陳小頻對記者表示,這種情況不太可能,廣東方面對一千多例非典型肺炎病人都做過病毒檢測,只有小部分病例有冠狀病毒,從這段時間的臨床觀察看,潛伏期半年的說法不太可能,至於冠狀病毒可不可以存活半年,也要查過相關資料才能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