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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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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4] 使用電擊槍惹爭議

彼 思

 英格蘭和威爾士的警察開始攜帶可以擊倒疑犯的電擊槍,這項具有爭議的決定引起英國社會關注。

 這種M26泰瑟「電子肌肉僵持槍」會引起「無法忍受的疼痛」,很容易就會遭到濫用。

 這種價值200英鎊的電擊槍,使用高壓空氣來發射兩個與手槍本身連接的針尖式標頭,速度為每秒鐘54.86米。

 持槍警官被命令在對那些據信有武器或很危險的嫌疑犯使用電擊槍之前,要先喊「泰瑟、泰瑟、泰瑟」。持槍人利用槍支投射出去的雷射光瞄準物體,最大射程可達到6.4米開外的目標。

 當標頭打中的時候,手槍透過連接的電線,發出持續五秒鐘的五萬伏特的高壓電脈,電脈可以穿透最多五厘米厚的衣服,造成嫌疑犯的肌肉無法控制地收縮,這可以造成臨時癱瘓。當這一衝擊和疼痛消失的時候,受擊者身上只會留下兩個很小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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