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27] 各界促尊重民意盡快立法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立法會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二場公聽會。出席的三十個團體及個人代表中,超過二十個支持盡快立法。他們認為,任何質疑和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言行,都是違反基本法的;任何橫生枝節阻撓立法進程的做法,都是違反民意的。他們希望立會尊重民意,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否則,任由立法進程拖延,只會引起無謂的爭拗,導致社會分化。
出席公聽會的團體包括:香港工會聯合會,九龍社團聯會,新界社團聯會,華革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高齡教育工作者聯誼會,香港佛教聯合會,香港各界文化促進會,香港記者協會,職工盟及支聯會等。
大部分出席的團體代表指出,二十三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一個「應」字,表明進行立法是必須的,不能拖延,更不能不立法,任何反對立法,或者拖延立法的言行,都是違反基本法的。
團體反憂過份寬鬆
前民航處處長樂鞏南指出,有人於三月份的草案委員會上,以輪流發問同一問題的搗亂行為,阻延設定會議時間表的議程,這些人又質疑「中國」的疆界,提及「民族自決權」,「有關行為等於未立法就已經在搞分裂」。樂鞏南認為,與這些人商討國家安全條例,無異是與虎謀皮。
中國高等院校香港校友會聯合會副秘書長陳延山指出,部分條文在更改以後,可能會出現過份寬鬆,未能很好地保護國家安全的情況。她表示,就分裂國家來說,草案刪除了諮詢文件提出的「威脅使用武力」和「抗拒中央人民政府對中國一部分行使主權」,倘照此完成立法,意味著任何「台獨」、「疆獨」、「藏獨」的宣傳活動,都可以在香港特區合法地進行,對香港穩定和國家安全有現實威脅。
不過,亦有團體代表反對現階段立法,或者對草案條文有不同意見。記協主席麥燕庭認為,條例會影響新聞自由,引起「寒蟬效應」,她以最近就非典型肺炎的報道為例,指香港傳媒在內地公布疫情前,對內地的感染情況,都不敢前往採訪。支聯會常務委員麥海華更「對號入座」,指國安法通過後,支聯會將會首當其衝,支聯會已做好準備,準備進行公民抗命。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回應記協有關非典型肺炎的言論時說,就算內地將非典型肺炎的資料列為機密,在國安法下,都不屬於受保護的資料,香港公職人員未經許可,披露有關資料,而傳媒作出報道,都不會觸犯有關法例。他還指出,有關公共衛生的報道,不會構成條例界定的「損害性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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