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27] 文委會倡設文化藝術基金會 放大圖片
文化委員會向行政長官遞交報告。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文化委員會完成歷史任務,向特區政府提交政策建議報告書,建議將藝發局逐步轉變為「文化藝術基金會」,統籌文化藝術撥款,推動藝術多元化發展。報告書又建議把古物諮詢委員會,升格為較能全面落實文化保護政策的「文物保護委員會」。值此非典型肺炎襲城之時,文委會主席張信剛認為,社會凝聚力、認同感在事件中充分體現,有助文化的推廣。
推動多元化發展
報告書建議,由康文署調撥資源,讓藝發局逐步發展成文化藝術基金會,主要職責是撥款支持本地文化藝術團體和文化藝術活動,推動文化藝術的發展。基金會成員將由政府委任,但不排除由民間推選代表。張信剛表示,具體政策如何執行、過渡時間表都要由政府決定。他相信成立基金會後,可以解決目前文化架構中存在的職權不清的情況,也能將公平撥款機制制度化。
報告指出,古物古蹟辦事處和古物諮詢委員會的法定功能和職責非常狹窄,文委會建議把古物諮詢委員會升格為「文物保護委員會」,希望擴闊其職能,令香港在保存歷史、文化古蹟方面,更加全面、有效。至於在第二份諮詢文件中提出的「博物館管理委員會」和「圖書館管理委員會」仍會延用,希望可以統整資源,做重新調配,令博物館和圖書館的性格更加鮮明。
基金會成員由政府任命
文委會又認為,政府可以參考其他諮詢組織的職權,考慮是否需要設立一顧問性質的委員會,就落實報告中的政策建議,向民政事務局提出意見。張信剛強調,多數國際文化大都會的經驗顯示,政府不應該主導文化發展,因此報告精粹也在於「以人為本」和「民間主導」。
在諮詢文件出爐後,坊間議論熱烈,文委會收到五百八十份書面意見,當中以文化界的意見佔較大比例。張信剛透露,文委會將報告交予行政長官董建華時,得到其承諾會盡快落實報告中可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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