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13] 葉國謙:23條諮詢充分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前線召集人劉慧卿質疑,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工作時間不足,沒有按照當局在九七年發出題為「民意」的總務通告去做。立法會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特區政府就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時間十分充足,當局一定要有政治立場才會推出諮詢文件。
當局在九七年一月發出以「民意」為題的總務通告第3/97號,就徵詢民意的政策與原則、公眾諮詢的實務安排、評估民意等列舉多項考慮要點。葉國謙指出,自從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和保安事務委員會的聯席會議上,已有一百一十四個團體出席會議,並發表意見。在《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上,現已有一百一十多個團體發表意見。另外,還有許多書面意見,這都顯示當局聽取的意見是很多和足夠的。
他說,「雖然之後舉行的法案委員會沒有公聽會,但唔係話一定要親身到公聽會表達意見才是諮詢,市民還可以繼續以書面形式發表意見,諮詢是冇停的。」對於有人刻意以程序問題來拖慢立法進度,葉國謙稱不會運用主席權利來禁止,只會公平地讓多些人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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