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14] 全港三百老人院受影響
【本報訊】親身到高院聆聽法庭判決的香港私營安老院協會副主席翁蓮芬,坦言今次判決令全港六百多間私營安老院中,超過一半(即三百間以上)受到影響,因為被罰的大廈公契可能存在類似具爭議性限制條文。
舊慈愛護老院跟其他所有院舍一樣要領牌,才可合法經營,舊慈愛只得一間,並無分院,屬於獨立老人院,院內公公婆婆已習慣了生活模式,大多不願搬往另一地區生活,舊慈愛停業的話,叫他們住那處呢。
舊慈愛合夥人之一廖順珍姑娘表示,護老院只要有商業登記,便可選擇在商業樓宇或住宅樓宇開業,法庭判他們要嚴格遵守大廈公契,日後便只能考慮以住宅形式經營,地點肯定受到局限。
協會及護老院均表示要先行跟律師仔細研究法官的判詞,才考慮上訴與否,包括上訴涉及多少金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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