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2] 粵全面取締野生動物經營
五月二十六日,廣東發出《關於嚴格控制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等活動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發放的野生動物狩獵證、經營利用准許證、運輸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要立即收回,並責令其立即停止活動。
廣東省林業局有關人士表示,由於近來廣東省林業主管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和宣傳力度,全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的市場和餐飲場所仍有野生動物出售,仍有一些野生動物非法從外省運到廣東。為此,省林業局將在「綠劍行動」中加大檢查督促力度。
有關方面已派出四個行動督查組分赴粵北、粵東、粵西和珠三角,對各市開展「綠劍行動」的情況進行督查,並為基層解決在行動中碰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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