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0] 港交所應跟進中銀事件 放大圖片
胡經昌認為,要盡快設立規則,加強監管保薦人的專業操守。(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周紹基)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胡經昌表示,對於中銀香港(2388)涉及問題貸款事宜,他表示港交所(388)是有責任跟進的,但立法會就無須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他稱,近期上市公司醜聞只屬個別例子,若公司方面是刻意隱瞞,監管工作是很困難的,有鑑於近期出現問題的公司部分位於內地,故兩地的監管機構應加強溝通及協調。
胡經昌:只屬個別例子
胡經昌稱,港交所有責任跟進事件有否違反上市規則,及中銀應就敏感資料作出合時的公布。不過,目前難以定斷中銀是否違反上市規則及有關監管程序。
至於中銀香港人事調動以極短時間完成,代表銀行界的立法會議員李國寶質疑金管局以特別程序處理有關審批。胡經昌認為,任何公司的高層人士變動亦屬正常,審批時間長短並非問題所在,金管局及證監會均表示已按正常程序處理,未有給予特別安排。
不影響民企來港上市
對於有內地來港上市的公司,涉嫌造假帳及出現財務問題,但他認為,並不會影響民企來港上市的趨勢,合資格公司仍會選擇來港上市作集資用途。不過,胡經昌認為要盡快設立規則,加強監管保薦人的專業操守。他認為,目前會計師及律師亦有一套監管守則,監管力度未算不足。而港交所及證監會早前已公布監管保薦人及獨立財務顧問的諮詢文件。
早前以上海為業務基地的騰達智能(691)涉嫌通過虛假交易,擴大盈利來招股上市,擔任核數師的安永合夥人涉嫌參與造假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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