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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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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9] 本報專訪:培訓年輕律師 掌握商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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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華健 (中)表示,已與澳門達成共識,計劃設立大珠三角國際仲裁中心,並訂立一套《大珠三角商務法典》,提供解決商業糾紛的管道。

本報記者 黃錦佳、邱萍菲

 香港國際發展策略局主席、前法律政策專員馮華健表示,為配合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新發展,該局計劃今年將舉辦實習課程,讓香港律師掌握國際貿易最新實況,協助內地投資者走向國際經濟舞台。

 珠江三角洲製造業發展一日千里,雖然目前大多仍停留於為外國名牌服務的階段,但依循其他發達國家經驗,未來內地廠家將會致力發展自有品牌,市場邁向國際化發展。馮華健指出,內地企業管理的透明度不足,加上法制尚未完善,因此發展過程中,香港專業服務界可以擔當重要角色。

到WTO會員國實習

 由於有批評指香港律師對國際貿易法認識不足,因此國際發展策略局計劃於今年內舉辦「國際貿易法培訓班」,課程對象為年輕律師,內容除書面知識外,還會安排參加者到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實習。馮華健說:「如果單純以傳授書面知識意義不大,如果學員可以實地練習,真實地處理問題,透過知識與應用的結合,便可以真正地融匯貫通。」

 他預期,今年內可以有首批課程畢業生,雖然名額不會太多,但絕對是一個好開始及起步點;希望透過不同的交流場合及過程,學員可以將經驗及知識傳播,使業界人士可受裨益。馮華健補充,現時香港律師行已聘請外國律師以處理國際貿易事務,兩者已有足夠的交流,因此香港律師亦可以勝任有關工作,但長遠而言,香港應該培養本土熟悉國際商貿法的人才。

 香港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令律師業務市場大大收窄,出路受限制。馮華健指出,即使短期內香港樓市回穩,但絕對不能期望可以回復至九七年前樓市的熾熱情況,但律師業務與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現時應放眼內地市場。因為內地投資者基於市場擴展及國際化等,需要聘請律師處理商業事務,使商業合約及文件規範化,更切合國際貿易的情況。他續說,香港律師應該積極裝備商貿知識,並更好地掌握傾銷、壟斷等國際法例條文。

CEPA有助進軍內地

 在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下,香港律師進入內地市場的限制放寬,將有助雙方律師的交流。馮華健指出,香港市場透明度及開放度高,如香港律師行能夠聘請不同國家的律師及法律人才,使香港法律業界的視野開闊,富於國際交往經驗;加上外向型的經濟體系,又是東南亞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使律師的業務可以不斷拓展。

 他說:「東京的金融市場,主要服務內部需求,外資一般不會入內融資,但香港則不同,可以服務跨國企業,所以最重要是把握時機,進駐內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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