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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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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9] 賭波不准賭左右腳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表示,若賭波規範化條例草案在七月獲得立法會通過,當局可於八月一日發牌予馬會。余志穩稱,為了減低風險,當局會在實務守則中列明,一些容易受到操控的投注方法都「冇得賭」,例如球員穿著球衣號碼、球鞋顏色、左腳或右腳入球等均不會接受投注。

 賭波規範化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條文,但審議工作進度緩慢。有議員認為,條文中「關乎足球比賽而可能發生的事情」的字眼太廣,要求當局設立底線。余志穩回應,不可在條文中明文規定賭波種類,否則會限制馬會舉辦賭波活動的競爭力。不過,當局會在實務守則中列明,禁止一些容易受到操控,以及與賽事沒有直接關係的投注方法都不會接受投注。

 余志穩舉例,如碧咸穿著七號球衣出賽、碧咸「生仔生囡」,朗拿度的髮型,球員出賽的球衣號碼、球鞋顏色,球賽當日是否下雨等均不是可接受投注的方式。他解釋,這些玩法都是外圍公司才會提供的,大持牌公司是不會做的;而且可能「隨時換件波衫都會出事」。

 對於有議員提及,會否容許持牌機構推出類似內地的足球彩券,余志穩回應,內地足球彩券在香港未必會受歡迎。

 他又指出,足球博彩及獎券事務管理委員會的主席會由非公職人員擔任,秘書服務由民政事務局提供。若委員離任,當局承諾在三個月內委任新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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