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9] 鄔維庸指七•一遊行需付代價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 實習記者 馮麗明)警務處已經向民間人權陣線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同意該組織於七月一日遊行至特區政府總部,並在政府總部門外集會。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鄔維庸昨日出席「藝力顯光華」記者會後表示,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具透明度的社會。香港的透明度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代價就是影響到香港人和內地人之間的關係,亦影響到中央領導人對香港的印象。
「七•一遊行」發起人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稱,該組織不滿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中,要求該組織在傍晚七時前結束在政府總部的集會,並稱已去信行政署要求解釋。
行政署在回應李卓人時指出,一般而言,在非工作天,例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當局只會考慮容許於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半在政府總部外進行的集會或遊行;但考慮到是次公眾集會人數眾多,故該署已作出酌情處理,准許是次集會人士可以在政府總部逗留至晚上七時;而該署職員在周一與李卓人聯絡時已提出上述安排,當時李卓人並無異議。另外,李卓人又會於下周三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呼籲市民參與該組織七一遊行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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