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1] 兄與妹亂倫 輕判囚二年
【本報訊】一名男子與事發時只有十七歲妹妹亂倫成孕,暫委法官參閱其背景及兄妹二人心理報告後,對被告來自不健康的「功能紊亂家庭」表示同情。智商偏低的妹妹在孩童時,曾與他人有過性接觸,又曾在窗前裸露,反映在性心理發展上出現問題。身為妹妹者又直認因有性慾而與兄亂倫,完全不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法官就兩項亂倫罪名,輕判被告入獄二年。
由於妹妹只欠兩月便年滿十八歲,法官遂打消申請保護令的念頭,但向其家人發出最強烈勸籲,希望他們多注視涉案妹妹,否則會有被其他人士侵犯的可能。法官表示只能用悲劇來形容本案,指被告及妹妹受了不健康的家庭影響,妹妹又因被虐打,一度由防止虐兒組織跟進,須外出居住至十四、五歲才回家。一家六人迫在三百多呎單位,加上妹妹有出人意表的性心理行為,令家中充滿危機。雖然二十二歲的被告背景值得同情,又因是妹妹採取主動,但案發時他已二十一歲,卻沒有自制,又不採用避孕措施,故入獄無可避免。
案情顯示,妹妹於去年一月及四月間,兩次在家中看了色情書刊後,誘使哥哥與她發生性行為。直至同年十一月,妹妹身體發胖,被姐姐帶到醫院驗出有孕,家人才揭發亂倫行為。被告隨即向警方投案,妹妹則向志願組織「母親的抉擇」求助,誕下嬰兒已被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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