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4] 本報特稿:教委會議火花四濺
本報記者 李國標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在臨近本年度休會前的近數次會議不時「火花四濺」,在昨日討論關於結束成本高、效率低的小學時,政府與議員間繼續「擦出花火」,討論險生口角。繼上周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投訴議員對她人身攻擊後,昨日她連同教統局長李國章亦被會議的主席批評在制定政策時,沒有「用腦」。
事緣近日結束村校的問題造成學界很大爭議。津小議會曾與教統局會面,要求小學自行收生十六名,政府應容許它們繼續辦校,不應予以「封殺」。但當時談判破裂,津小打算杯葛政府以後的有關諮詢。
議員昨日指教統局其實從來沒有就「殺校」問題進行諮詢,並指經過昨日個多小時的討論後,問題不但沒獲得解決,嚴重程度反而加劇。李國章則表明就問題不會讓步,因為當局不容許收生不足的小學繼續辦小一,是希望它們可以逐漸過渡,安排學生到設備較好的新校舍上課。教統局可謂苦口婆心。但議員不單止不領情,更借機攻擊教統局,暗示官員制定政策時「不用腦」。他們指,當局由最初的十六人可開班,到後期突然要求達至二十三人才可開班,是臨時改變規則,對學校、家長及學生都不公平。
不過李國章與羅太解釋得很清楚:政府要求任何小學自行收生佔一半,另一半應為通過中央派位獲得生源,方合乎辦學原則。羅太指出,學校自行收得十六人只是拿了「入場券」,此外還要參加第二輪的「遊戲」,通過中央派位多收七名學生,即共二十三人,便可開班。政府表明立場,便是令學校要通過中央派位的驗證,來證明學校仍受歡迎及有家長選擇,方可繼續辦學。其實也是開出一條生路讓收生不足的小學發展下去。
孰料議員不諒解教統局用意,反指官員改變收生準則要求,由「十六到廿三」,令人無所適從,因而產生「殺校廿三」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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