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5] 張柏芝撞車怒罵記者 放大圖片
柏芝向警員講述意外經過。
【本報訊】藝人張柏芝昨日拍罷新戲《忘不了》收工後,往觀看《千機變》首映,期間知道場外有很多記者等她,為不想影響首映,故即時往停車場取黃色MINI COOPER(車牌CC524)提早離開。
晚上十時許,柏芝駕車駛至灣仔鵝頸橋底耀華街時,被尾隨緊貼的新報的採訪車撞尾,柏芝的MINI COOPER車尾防撞欄及車底嚴重損毀,而新報的採訪車車頭則嚴重損毀,兩車之間冒出白煙,但柏芝及車上的女助手無大礙,女助手只擦傷了膝蓋。柏芝及女助手見狀即時跳落車,顯得很勞氣,大罵記者:「都叫鱄囍n跟咁貼啦,依家萬幾蚊防撞欄及車底爛晒,你]賠呀!我冇錢部I你]都係搵食隉A使乜咁癲!我條命有事邊個負責?」柏芝隨即致電父親,告知發生撞車意外詳情。
兩名警員及三名交通警先後到場了解意外經過,而柏芝則沒有帶駕駛執照及身份證。稍後柏芝經理人帶同柏芝的駕駛執照及身份證趕到現場。期間更有FANS要求與柏芝照相,令她為之勞氣,大叫道:「依家撞車,你仲要影相?」經警方調停,柏芝離開。
記者質疑,為何柏芝冇帶身份證及駕駛執照仍可離開?警員說:「依家咪帶豁o。」記者再問,為何不用吹波波?警員說,因為當事人無酒氣,說話應對得到,就不一定要吹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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