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5] 規限仍多 旅界指無「驚喜」
據了解,CEPA其中一項安排是放寬香港旅行社進入內地開設獨資或控股旅行社。但國家旅遊局和商務部日前公布的《設立外商控股、外商獨資旅行社暫行規定》,只允許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和西安五個城市設立外資獨資旅行社,卻不准此類旅行社經營或變相經營中國公民出國旅遊業務和港澳台遊。
對此,旅遊業界認為,如果CEPA只是在有關規定上僅作些微放寬,就不能帶來任何「驚喜」,與行內熱望已久的在內地開辦「出境遊」相距頗遠。
旅遊業議會主席袁家齊指出,CEPA規定只是「老生常談」,激不起一點「漣漪」,只有政府才會認為有關安排「有用」。他指出,現在港商在內地開旅行社只能接待「入口客」和賣「內地機票」,連售賣「國際機票」也不能,經營範圍太窄。業界多次與國家旅遊局開會,希望進一步開放,但都是「無功而返」。原本業界也寄望CEPA帶來喜訊,但最後原來只是「原地踏步」。
袁家齊強調,其實香港旅遊業界並不一定要求「獨資」經營,只要容許他們做中國公民出境遊和售賣國際機票,合資旅行社也「大把人做」。若沒有出境遊的誘因,香港旅行社進入內地經營投資根本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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