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6] 文匯社評:改革總要付出代價
房屋署已經完成組織架構檢討的第一階段工作,決定未來四年內削減二千五百個職位,連同去年十月起削減的一千個職位,使房署編制縮減近三成。預料每年可以節省超過十三億元。雖然這項改革影響了一些人的利益,難免有些爭議,但我們認為,房屋署的改革安排是積極穩妥的,社會應該給予理解和支持。
房屋署推行全方位改革,既有內在的因素,又有外在的推動。從內部來看,由於公營房屋建屋量大幅削減,人手需求下降,加上停建居屋,房委會的財政收入出現結構性改變。面對財政緊絀,改革管理架構,精簡編制,節省開支,是房屋署不得不作出的選擇。從外部來看,在經濟不景、社會大量減薪裁員的背景下,民間強烈要求政府節省開支,減少赤字,要求房屋署降低營運成本,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為了回應內外的要求,房屋署除了透過退休、合約屆滿及各項自願離職計劃精簡人手之外,提高效率的改革今後會不斷進行。房署表示會盡量將過剩的公務員調配到其他職位,包括房屋署內和其他部門的職位,如處理有關修復舊屋h的工作,以及協助執行有關全面改善公屋環境衛生及清潔計劃的各項措施。房屋署希望通過改革,成功轉型,變為一個架構更精簡及效率更高的機構。
房屋署改革的大道理相信不會有甚麼人反對,但由於改革影響到兩千多人的「飯碗」,自然會引起一些人的非議。這實際上涉及到如何認識改革的問題。任何改革都是兩難的選擇。改革是大勢所趨,是社會的要求,是生存發展之道,是一種必然選擇,對全局和多數人是有利的;但是,改革又必然會觸動某些人的利益,總要有人為改革付出代價。只有收益,沒有付出的改革是不存在的。所謂「無痛改革」只是一種奢望。這也正是改革常常會引起爭論的原因。房屋署改革的爭議也不外如此。
社會對受改革影響的員工表達同情是可以理解的,人們也可以要求房屋署盡可能作出妥善的安排,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我們不應該因此而批評甚至否定房屋署的改革。我們不能一方面要求政府減架構、減財赤,另一方面又反對政府減人、省支出。我們不能對政府部門不改革予以指責,而當政府部門作出改革時卻又橫加非議。這種「人格分裂」式的批評,只會使政府部門無所適從,顯然不利於改革的順利推行。
實際上,為了照顧各方面的利益,房屋署的改革可以說是相當溫和。計劃被削減的非首長級員工中,一千多個職位主要集中於合約制員工,一些合約屆滿的員工將不會獲得續約。這種安排的主要考慮,就是為了避免強迫遣返長俸公務員。事實上,合約僱員中,有不少人質素較高,態度積極;而「鐵飯碗」的公務員中,亦的確有些人表現欠佳。房屋署不是按表現,而是依是否有公務員的身份,「一刀切」決定去留,並非「優勝劣汰」,甚至可能是「汰強留弱」。因為避免引起震盪,房屋署採取這樣的妥協安排雖說情有可原,但長遠來看,房屋署乃至整個公務員系統,都應該通過進一步的改革,建立擇優聘用的競爭機制,確保形成一支高質素、高效率的公務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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