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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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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30] 港交所准在京設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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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在內地作推廣將更方便。

 【本報訊】(記者 周紹基)相比銀行業,同是金融業的證券業在CEPA中的優惠較少。CEPA中予證券業兩項優惠為容許港交所(388)於北京設立辦事處,以及讓香港證券行從業員申請內地從業資格。摩根士丹利董事總經理兼機構股票部銷售主管徐亦釗認為,CEPA肯定惠及服務類行業及銀行業,有利他們拓展內地市場,但證券業的優惠的確較其他行業如銀行業等少。

 港交所中國發展及上市推廣高級總監彭如川對本報表示,CEPA允許港交所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對港交所在內地的市場拓展及加強聯絡有相當大的好處,包括有利該所與H股公司加強聯絡及溝通,其次則便利於港交所對該些公司的培訓,以提高內地公司的質素。

利更多內地公司港上市

 另外,港交所日後將更方便在內地作推廣,讓更多內地公司到港上市,以及便於向已上市及未上市的內地公司提供服務,他還認為,CEPA不單對港交所有利,對整個市場的發展及提高效率方面都有幫助,他對能夠落實此協議感到非常高興及感謝。

 證券經紀業協會主席黃偉深表示,優惠讓本港從業員能北上發展,他估計有很多從業員對此有興趣,但其實若內地能開放內地人買賣香港股票,對香港證券界的得益會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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