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4] 律師監管細節年底落實 放大圖片
葉成慶認為,CEPA使香港律師北上門檻大降。 (黃錦佳 攝)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香港律師會長葉成慶表示,有關香港律師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操守監管及管理的細節將會在年底落實,希望可以使協議運作更為暢順。
港監管律師在內地操守
香港律師業務出現紕漏,包括破產等,律師會將進行一系列補救程序,如接管律師行業務等,但在CEPA下,香港律師在內地的業務出現問題,律師會暫時不會承擔履償責任。葉成慶指出,經過初步研究,現行機制的承擔範圍不包括香港律師在內地業務,但操守監管則仍為香港律師會的管轄範圍。不過,最終定案仍需待香港律師在內地執業的指引出台後,方可作實。
周永健:聯營制更現實
有批評指聯營方式限制了香港律師在內地的發展空間;前律師會會長周永健並不認同,並表示,由於現行內地與香港律師屬於兩套截然不同的管理制度,如強行推行合伙制,只會衍生更多問題。在聯營制度下,香港事務所只需投入小量資金,便能夠建立業務網絡,因此業界對CEPA的條款感到滿意。
他又指,香港律師進入內地市場,不會對服務價格構成下調壓力;因為律師講求誠信及服務質素,加上在目前激烈的競爭下,服務價格已跌至一定水平,所以客戶要求的是服務的質素及效率。
香港律師嚮往內地商機
於九四年成功通過內地律師專業試的林月明對CEPA的優惠條款,感到高興,並計劃即時到內地律師行實習,以取得執業資格。面對內地與香港薪金的差距,她坦言:「我會視作學習及建立網絡,雖然仍未決定會否全身投入內地發展,但即使在內地只處理商業事務,已經商機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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