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5] 范太:主席毋須政治妥協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昨日重申,民主黨主席楊森連續兩天提出「休會待續」議案,是根據《議事規則》不同條文提出的,而處理兩項要求的考慮,以及程序亦有不同;因此,她對兩項要求作出不同的裁決,並無矛盾的地方。她指出,主席作為《議事規則》的守護人,作出的決定是從程序角度考慮,而不是作出政治上的妥協;否則,《議事規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即蕩然無存。
立法會昨日辯論「休會待續」議案。范太在會議開始前,特地就是次議案的裁決作出澄清。她指出,楊森日前在會議中途,提出根據《議事規則》第十六(二)條提出「休會待續」議案,由於有關條文需要主席考慮議題的迫切性及重要性,范太經過詳細研究,認為議題並無迫切性,因而否決楊森提出的要求。
另外,立法會秘書處發言人昨日澄清,立法會昨日在會議完結前,是就「本會現即休會待續」這個議案進行投票,而不是就楊森在休會辯論中所提出的事項,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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