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為這些乞丐定性比較困難,既不能單純地將其定為擾亂社會治安人員,又不能當作正常勞動力看待,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警方不能無憑無據地作出強制性處理。記者了解到,作為管理者之一,讓警方頗感無奈的是,由於收容遣送辦法也已被國家明令廢止,若警察在街上遇到這些人時,唯一能做的只剩下驅趕,並且驅趕的範圍十分有限,因此,無法根治這一現象便成了當局的擔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