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7] 孫公:硬性減租影響公屋質素 放大圖片
約七十名公屋居民要求房委會盡速檢討租金。 (盧燕娥攝)
【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孫明揚昨日表示,基於法律程序尚未完成,房委會目前不可就是否即時檢討租金、退租、進行上訴及修改法例作決定。他一再強調,當局並非採取拖延政策,不即時退租或減租,絕非出於財政上的考慮。他又表示,如硬性規定全面減租,將嚴重影響公屋的質素及輪候公屋市民的「上樓」時間。
政府不可能無限補貼
昨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就房委會公屋租金司法覆核敗訴召開特別會議,孫明揚面對多名議員的質詢,一再強調,房委會沒即時檢討租金或減租,絕非出於財政的考慮,只是法律程序尚未完成,有待法庭頒令。
孫明揚又指出,假設判令硬性規定所有屋h的租金,均不可高於居民入息中位數一成,以目前公屋居民入息中位數一萬二千元估算,將意味每個公屋租戶收取的租金,不可多於一千二百元,這個租金水平極可能影響服務質素。「咁樣仲可唔可以維持現有設施、維修和其他服務質素鴾竷迭A如果幾大幾細公屋都收一千,又是否可以維持目前的建屋速度?我好懷疑。政府亦無可能無限量補貼公屋開支」。此前,當局對申請公屋的輪候時間,不會多於三年的承諾,亦會受影響。
孫明揚指出,法庭只是原則上規定公屋租金不可高於居民入息中位數一成,但實際安排會有不少困難,因為「不同類型、不同時期興建的公屋,是否都要一致達到這個指標?」,當中可能涉及龐大的行政手續。
議員促房會速履行責任
多名議員對有關說法表示質疑及不滿,促請房委會盡快履行檢討租金的責任,依法減租。最後,該會通過一個無約束力的動議,促請房委會於法庭頒令後,盡速履行檢討租金,並依法減租。根據法律程序,高等法庭將會根據上訴人的要求,頒佈判令予與訟人房委會,房委會可就此提出意見,屆時法庭會下達明確指令,如房委會不服,可於二十八日提出上訴。房委會下星期將召開一次特別會議,討論有關事項,以便決定下一步的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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