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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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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7] 馮華健任房會代表律師

 【本報訊】(實習記者 王家敏)身兼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證實已經接受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委託,代表房委會,就暫緩執行法庭頒令房委會即時檢討公屋租金一案上陣。

 馮華健表示,按大律師的行業規則,若時間許可及訴訟內容是大律師的專長範圍之內,大律師即有責任接受案件。由於法律程序已經展開,故他不便評論有關是次案件的詳細內容。

 房委會在公屋減租的司法覆核中,原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七月十一日,高等法院法官鍾安德裁定要求減租的兩名公屋戶勝訴;其後房委會擬越級上訴至特區終審法院,在未獲得申請人同意下中止;法院隨後頒下履行責任令,要求房委會立即檢討全港五十四萬戶公屋住戶租金,並且必須符合《房屋條例》規定。房委會現正就暫緩執行頒令提出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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