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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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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2] 揭穿劉慧卿的真面目

溫學濂 香港新界工商業總會主席

 劉慧卿支持「台獨」的行動是對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身份的背離。本人作為新界工商業總會主席,謹代表旗下各分會愛國會員對此等有違立法會議員操守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群策會」的幕後黑手

 眾所周知,「群策會」是一個「台獨」組織,其綱領聲明「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由李登輝和台聯主席黃主文等台獨人士組成的,而這次活動經費更是由日本「贊助」,研討的主題是「台灣『中國化』的危機」,其「台獨」性質是昭然若揭的,目的是要否定和歪曲「一國兩制」,證明「一國兩制」不適用於台灣,從而達到鼓吹「台獨」的政治目的。

 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時候舉辦「『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研討會,用心真是司馬昭之心。部分與會香港人士當面表示,他們不贊同群策會的「台獨」主張,並感到台灣人士誤解了香港的「七一遊行」,因而有責任向台灣人士說清楚香港的實際情況。只有劉慧卿公然迎合群策會「台獨」、「港獨」合流的圖謀。據《台灣日報》八月十八日報道:群策會進行圓桌論壇時,提問者多以台灣觀點看待香港,質疑港人為何不起來反抗「一國兩制」或有無可能朝香港獨立,劉慧卿明確表示,不管兩岸統一與否,或是台灣要獨立,只要是台灣人民的選擇,她都尊重與支持。扁李一再叫嚷「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自己決定」,要把台灣從中國的版圖分割出去,這是舉世皆知的事實,劉慧卿怎可能不知道?她的言論、立場居然跟李、扁一模一樣,這不是與「台獨」分子沆瀣一氣,共同鼓吹「台獨」嗎?她還對台灣媒體說:「『一國兩制』是一個限制,有人說它是一個鳥籠,台灣為什麼要一個鳥籠呢?」劉慧卿在會上的發言,實質是為會議的「台獨」主題服務,為「台灣『中國化』的危機」這一基調一唱一和,大敲邊鼓。

背離立法會議員身份

 有人士認為,劉慧卿赴台及參加研討會,是她的個人自由、言論自由。這說法值得商榷。如果僅是觀光遊覽或一般性訪問,確實有他們的自由;但是,劉慧卿此行參加的是由「台獨」組織舉辦的研討會,那就不能以個人自由、言論自由觀之了。

 應當指出,劉慧卿違反了其就任立法會議員時的誓言:「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因為她既已宣誓遵守基本法,就應當支持「一國兩制」,而不應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於損害基本法的權威性。作為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宣誓要效忠《基本法》和中國香港特區;《基本法》是「一國兩制」的法律,要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凡是主張分裂中國、台灣獨立等言論都是錯誤的,身為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更應該維護國家的統一。

 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台灣是包括二千三百萬台胞在內的全中國十三億人民的台灣。對於劉慧卿公然宣稱,「是否獨立由台灣人自己決定」,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領土這一大是大非的問題,跟李登輝的「兩國論」、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豈非同一論調?我認為,台灣是中國的台灣,台灣的前途繫於中國,台灣和中國內地必然要統一的,任何分裂及主張「台獨」的言論,我們都應堅決反對。

分裂國土原形畢露

 特區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是根據「一個中國」的原則,推動國家統一,這立場已獲得社會的廣泛支持,希望立法會議員外訪時反映這一事實和主流意見。毫無疑問,香港社會的主流意見是贊成統一、反對分裂。但劉慧卿行前就已聲稱,「台獨問題應該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這難道是香港社會的主流意見嗎?

 早前,就有署名為「一群參與七一遊行的市民」的人士於本港報章刊登廣告,不滿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到台灣參與「台獨」人士舉辦的研討會。他們批評此舉「無疑有劫持五十萬遊行人士,以達到他們個人政治目的的嫌疑」。他們認為,香港的民主發展,應該由香港市民自己爭取,不應到境外與其他政治組織串連,故決與他們劃清界線。李鵬飛本月十九日也在電台節目中怒責劉慧卿,「千里迢迢跑去台灣為『台獨』分子攻擊『一國兩制』搖旗吶喊」,她不但拒絕回答「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質問,而且竟然說什麼「係又點,人](台灣)都唔係咁諗」、「我都講髐傽X年啦,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李鵬飛指出,身為中國人,更何況是特區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參加「台獨」意向非常明顯的所謂「研討會」,極不恰當。但在當天下午的記者會上,她卻辯稱「天公地道」、「一點也沒有感到後悔」、「以後還會繼續這樣做」,頑固堅持錯誤立場。她必須向市民交代清楚,她是否支持分裂國家?

 劉在「台獨」活動中攻擊「一國兩制」,已經超越了基本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和「高度自治」的憲制框架。對劉慧卿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公開參加「台獨」的分裂活動,和「台獨」分子同流合污,則其罪當誅,必須予以嚴厲譴責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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