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05] 不能容忍劉慧卿抗拒民意
高寶齡 港區人大代表 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
日前,劉慧卿到台灣參加鼓吹「台獨」的群策會主辦的研討會,她肆無忌憚地反對《香港基本法》、抹黑香港,並明確地表示:不管兩岸統一與否,或是台灣要獨立,只要是台灣人民的選擇,她都尊重與支持,又反覆強調:「台灣是否獨立,應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與李登輝及陳水扁「一唱一和」。她又對台灣的媒體說:「一國兩制」是一個限制,有人說它是鳥籠,台灣為什麼要一個鳥籠呢?為「台獨」打氣,充分暴露她企圖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的真面目,她的言論不但否定「一國兩制」,而且有違憲之嫌,是向民族大義、國家法律和《基本法》挑戰。劉慧卿的行動已違背了立法會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支持「一國兩制」及「一個中國」的原則,應向全港市民作出交待。
據劉慧卿自己招認:「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的言論,她已經講了二十多年之久。劉慧卿堅持「台獨」理念,不肯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反以「言論自由」為自己開脫,甚至揚言「一點也不後悔」,「以後還會繼續這樣做」。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劉慧卿公然宣稱「是否獨立由台灣人自己決定」,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領土這一大是大非的問題。劉慧卿一再堅持錯誤立場,抗拒民意,我們絕不能容忍!
劉慧卿是立法會議員,是特區的公職人員,不同一般市民,特別是涉及對國家的利益和民族的尊嚴,是沒有自由可言,更不可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劉慧卿為「台獨」分子搖旗助威,頑固堅持「台獨」觀點的做法,充分暴露了她根本缺乏最起碼的國家民族感情和意識,這是分裂國家的想法和行為。「統一祖國、振興中華」是全港市民、全國人民及全球炎黃子孫的共同願望和要求,我們要與劉慧卿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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