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9月6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9-06] 港府撤回國安條例草案

放大圖片

董建華在宣佈政府撤回國安條例草案後,回答記者提問。左為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右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美聯社)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正式宣佈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而保安局將成立專責小組,重新檢討有關立法工作,然後進行廣泛諮詢,在得到社會的支持時,才展開立法程序。

 董建華重申,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而有關的立法原則,是得到市民支持的。不過,由於香港市民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具體條文仍有疑慮,加上當局希望將精力集中在振興經濟方面,故作出是次決定。

市民多支持立法原則

 行政會議昨晨舉行特別行政會議,特區政府各主要官員及行會非官方成員均趕回特區政府總部開會。會後,董建華隨即舉行記者會,宣佈撤回草案的決定,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陪同出席。

 董建華在記者會上解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市民的信任。他強調,立法落實二十三條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是市民應該履行的公民義務。從前一階段諮詢的情況看,香港社會對這件事是有原則性共識的。不過,鑒於香港社會對該項立法的具體條文仍存在一些疑慮,加上香港正經歷著經濟轉型的痛苦過程,特別是經歷沙士事件打擊後,香港更加需要社會、政府、各階層市民和工商界,把精力集中在發展經濟、增加就業。

 他表示,中央政府近期為幫助香港經濟復甦,大力推出一系列措施,香港經濟開始出現新的景象。他指出:「我們現在已看到曙光,香港應該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把經濟轉型工作向前推進。」

冀早立法但無時間表

 在撤回條例草案後,保安局會成立一個內部專責小組,重新檢討有關立法工作。他相信,經過向社會各界充分諮詢後,該項立法一定能夠取得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並最終順利完成。這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而作出的決定。

 雖然記者不斷追問他有關立法時間表及立法形式的問題,不過,董建華只一再重申,當局當然希望能夠盡早完成立法工作,但目前並無時間表;至於檢討的基礎是否目前已經修訂的草案,以至會否推出白紙草案,董建華未有正面回應,只重申政府會重新評估、重新考慮一切,故目前並無答案。

撤回草案已報請中央

 另外,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昨日在回應查詢時指,特區政府已經向中央政府報告了有關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決定。

 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出席香港婦女發展聯會就職典禮後表示,政府決定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背後原因,行政長官董建華已解釋得十分清晰,相信已不需要特別作出補充。當被問及她個人的看法時,梁愛詩只表示,「政府只有一個view(觀點)!」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