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06] 唐家璇:環境好轉始立法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廖雅猛五日電】國務委員唐家璇今天被問及對特區政府撤回國安條例草案的看法,唐家璇表示,「我們同意特區政府作出的決定」,但他表示,等香港各方面環境轉好以後,還是要考慮立法的。
唐家璇是在會見香港新世紀論壇訪京團時作出上述表述的。唐家璇被問及對特區政府撤回國安條例草案的看法,他強調,從一開始很明確的是,廿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自行立法。唐家璇還提請在場記者,「請注意『自行』二字」。在這個問題上,中央尊重特區政府、特別是董建華特首的意願。
唐家璇還說,董特首今天發表的談話已經很清楚了,「我同意他的看法」。記者緊接著問:「中央是否支持特區政府的做法?」唐家璇非常迅速地回應說:「我們同意特區政府作出的決定。」
至於二十三條立法會否因此無限期擱置,唐家璇表示,董特首講話最後一部分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香港各方面環境轉好以後,還是要考慮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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