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9月6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要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9-06] 港商元旦起可申請零關稅

放大圖片

何鑄明

 【本報訊】(記者 李永青)工業貿易署署長何鑄明表示,273項先期降稅項目中,逾半產品沿用香港現行產地來源則準,現時90%香港產品以特定工序作為產地來源的準則,10%以特定工序,再加25%本地成本要求為準。其餘產品可使用的準則共有4種,包括特定工序、稅號改變、附加值,或附加值連同特定工序。但若涉及附加值,其要求必不少於30%。

受惠產品名單秋季公布

 他說,在273項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港商可在04年1月1日起,向工貿署提出零關稅產品申請。申請者要提供產品名稱、生產能力等數據,由港府核查,並編列清單。同時,每年6月1日前,工貿署將清單交內地磋商。每年10月1日前,雙方會完成磋商,並作出公布,並在第二年1月1日起降稅。

工貿署只作前置審核

 工商及科技局副秘書長楊立門表示,CEPA採取循序漸進方式進行,港府可參考業界意見後,向內地爭取開放更多行業。他說,月內公布CEPA詳情,將進一步說明。以廣為各界關注的香港公司定義為例,港府希望盡量以現行的方法為主,並要求申請者作出聲明及提交文件供工貿署作前置審核。文件包括:香港公司註冊證、商業登記證、公司在過去3至5年的年報、香港員工薪酬、經審核財務報告、公司在香港擁有或租用業務場所證明。同時,要求申請者未來在內地開展的業務,須與現時在香港業務相符,並要求申請者提供一些經獨立專業人士審核的證明(律師或核數師),以證明過去3至5年曾從事相關業務。楊立門承認,工貿署只作前置審核工作,內地有關機構具最後決定權。

 楊立門表示,港府亦正爭取內地與CEPA有關的主管部委,設立諮詢點,在港府及香港業界有需要時,提供意見。

相關新聞
港貨零關稅品種或增加    [2003-09-06]
兩地律師聯營有方案    [2003-09-06]
澳門CEPA磋商達共識    [2003-09-06]
CEPA細則料月中出爐    [2003-09-06]
有關CEPA最新進展及內容    [2003-09-06]
逾半產品可用「港產標準」    [2003-09-06]
商界料更多外商尋合作    [2003-09-06]
論壇.落實CEPA協助港服務業進入內地    [2003-09-06]
服務業北上難題仍多    [2003-09-04]
大連招商首日簽約50億    [2003-09-04]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