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5] 文匯社評:為了我們的後代保護維港
政府昨日明確表示,將繼續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而保護海港協會則稱,政府若不即時停止工程,今日將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看來,雙方就填海爭論再次對簿公堂已是在所難免。我們認為,單靠法庭難以真正解決填海的矛盾,政府和保護海港團體既要在技術層面互有妥協,更要在理念上尋求最大共識。
有人將政府與保護海港協會之間發生的這場激烈爭拗,歸咎於高院法官七月的判詞中指出維港填海工程必須遵守的三大原則即「有迫切需要」、「沒有其他可行選擇」以及「對海港損害減至最少」,存有灰色地帶,結果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看來,出現這種結果並非法官的疏忽,而恰恰反映了維港填海問題的複雜性,法庭不容易做到通過一紙判決,清楚明白、一勞永逸地解決雙方的矛盾。正因為如此,這種具有一定彈性或迴旋餘地的判決,在今後維港填海的訴訟中還可能出現。
必須指出,由於不斷填海,維多利亞港中環至尖沙咀的距離,已由原來一千六百米,縮至現在只有八百米,以致被人貶稱為「維河」甚至「維渠」,當局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政府眼�堙A實用性是第一位的;保護海港始終處於次要的位置。只要有商業的需要,就不斷填海取地。至今為止,政府仍然是以「實用性」的理由,解釋填海面積已減無可減。民間保護維港的情緒高漲,只要填海就反對,根本聽不進政府的解釋。這既是對維港慘不忍睹現狀強烈不滿的表達,也是對政府一貫填海取態的一種反彈。官方與民間團體現在的看法幾乎是南轅北轍,再次對簿公堂是必然的結果。
維多利亞港海被譽為世界上最漂亮的港海之一。日觀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彌漫著金融貿易中心的熱鬧氣氛;夜賞兩岸輝煌燦爛的萬家燈火,顯露出國際旅遊中心的無限魅力。維港是上天賜給香港的寶貴財富,她已經成為香港的象徵。我們只有一個維港。如何處理維港填海,不能只著眼於一時一事,不能局限於眼前的需要,而應該從香港整體長遠的發展考慮,顧及子孫後代的利益。政府只有改變功利主義的思維,站在更高的角度審視維港填海問題,才可能在大幅縮小填海範圍方面取得突破。
我們也要清醒看到,保護維港絕非是一件輕鬆易為的事,政府和社會都要為此付出代價。中環和灣仔填海計劃與已經完成的填海計劃是一項配套工程,前期項目上馬之後,延伸工程就很難停止。如果現在作出重大改變,包括工程賠償之類的金錢損失自不待言,相應的交通改善計劃也將大受影響。當然,如果大家在保護維港方面能夠達致最大的共識,政府和社會都願意為此作出承擔,技術層面的難題就可以克服,中環和灣仔填海計劃就能夠縮減到最小、最必要的範圍。
隨著社會的進步,「可持續發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在回歸前,殖民統治者在「借來的地方」,以「借來的時間」,用短視的眼光進行規劃、處理維港填海事宜,是不奇怪的。維港填海訴訟提醒我們,回歸後的香港,應該有一個長遠的眼光,以對子孫後代負責的態度,重新審視和規劃香港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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